关于重新修订《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共享基金
管理办法》和《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红十字会:
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房山区红十字会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提高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共享基金和人道救助基金的使用率,区红十字会对《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共享基金管理办法》和《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已经区红十字会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共享基金管理办法》
2.《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3.《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共享基金申请表》
4.《房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申请表》
房山区红十字会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吴伟超 郭 彤;联系电话:6937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