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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救护站管理办法

景区救护站管理办法

 

为做好红十字景区救护站工作,加强对景区救护站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红十字景区救护站”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组织架构。设站长(由建站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工作人员(医务人员)2名和一支10名以上的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二、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基层红十字会和建站单位参加的“救护站”建设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

三、开展调研工作。针对景区救护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成立调研工作组,制定调研提纲,集中时间以座谈和实地走访形式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及长效机制。

四、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对景区救护站工作人员和救援队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景区救护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五、定期巡查督导。区红十字会确定专人负责,每半年对景区救护站日常工作进行实地巡查和督导,确保景区救护站工作运行正常、设备设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