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关于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落实房山区红十字会关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总体计划与方案。
2.依法向社会宣传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和演练。
3.负责初级急救员初训、复训工作。包括教师选派、课程安排、培训场地、学员建档发证等工作。
4.负责应急救护师资队伍的建设。按照市会要求做好师资的选拔推荐和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对救护培训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区红十字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配合北京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指导中心选派的督导师资,做好培训的督导工作。
7.负责培训教材、教具、非固定资产类物资的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