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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知识100问

红十字知识100问

(51-100问)  

      51、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选举中国红十字会理事;

  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规划;

  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

  52、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的任期几年,职责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任期五年,下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

  选举常务理事;

  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

  增补、更换或罢免理事;

  审查批准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并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制定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大致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3、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由哪些人员组成,职责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召集并主持。其职责是:

  向理事会推荐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人选;

  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计划;

  审议总会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向理事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批准成立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

  聘请名誉理事;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54、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执行委员会由驻总会机关的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常务副会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并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法定代表人。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是:

  执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主持总会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总会经费预算,审核总会年度财务决算;

  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

  管理总会的动产和不动产;

  承担总会的民事、法律责任;

  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聘请顾问;授予名誉会员;

  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

  完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55、红十字会员享受哪些权利?

  红十字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有选择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佩戴红十字标志;

  其他合法权益;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

  56、红十字会员履行哪些义务?

  红十字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按期缴纳会费;

  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57、什么是地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行业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在县级以上(含县)行政区域(直辖市的街道)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全国性行业建立的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行业红十字会。

  58、什么是红十字会员小组?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学校的年级建立的红十字组织为会员小组。

  59、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的名称有什么规定?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的名称为:在行政区域名称或行业名称后加“红十字会”组成;对外交往中的称谓为:在行政区域名称或行业名称前加“中国红十字会”,在行政区域名称或行业名称后加“分会”

  中国红十字会英文译名为:“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对外交往时的英文译名为:“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BRANCH”。

  60、中国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61、中国红十字会在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在战时和武装冲突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红十字会救护队,参与战场救护;

  在武装部队中依法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对战区平民进行救助;

  协助战俘、被监禁者及难民与家人取得联系,转交钱物,并为此建立必要的通信渠道;

  参与探视和见证交换战俘。

  62、中国红十字会从事的人道工作可概括为哪些方面?

  中国红十字会从事的人道工作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战争中的人道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和国际红十字运动一样,也是起源于战场救护,并在战场救护中发展壮大起来。诞生于1904年的中国红十字会,除了对日俄战争中饱受战乱之苦的东北同胞进行救伤、救难、救灾工作,以后主要经历了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国红十字会在这些战争中,都认真遵守国际人道法,开展力所能及的救护、救助工作。

  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主要是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围绕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区服务、红十字青少年、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等核心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符合我国实际的各项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在特殊事件中的人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协助大批日侨回国;协助政府安置印支难民;沟通海峡两岸关系,密切两岸人民交往;在1989年春夏之交对各地广场特殊人群的救护。

  此外,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工作助手,在协助政府处理涉外事件中也发挥了独特作用。

  63、什么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亦称“中华骨髓库”,其前身是1992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建立的“中国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资料检索库”。2001年12月10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规范开展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和志愿者的白细胞抗原(HLA)分型、为患者检索相合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移植治疗服务等。

  64、红十字会有权处理其接受的救助物资吗?

  红十字会有权处理其接受的救助物资;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献者的意愿。

  65、红十字会可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吗?

  红十字会可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国家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给予扶持。

  66、红十字会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红十字会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7、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在税收上有何规定?

  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68、红十字会的经费主要来源是什么?

  (1)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3)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拨款。

  (5)其他合法收入。

  69、红十字会可以举办募捐活动吗?

  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

  70、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什么所得税政策?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准予全额扣除。

  71、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兼任红十字会领导职务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办字[1998]15号批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可以兼任中国红十字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领导职务问题,由地方各级党委和行业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72、《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何时发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是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施行的。

  73、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的标志、会徽和会旗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的标志:日内瓦公约规定的白底红十字标志。其使用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的规定执行。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

  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和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会旗。

  74、武装冲突中哪些人员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在武装冲突中,下列人员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外国红十字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军用的和民用的医务运输工具上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人员和民用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由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明。

  75、武装冲突中哪些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处所、物品、医疗运输机构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在武装冲突中下列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处所、物品、医疗运输机构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

  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

  参加救助活动的红十字会;

  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和医疗机构;

  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组织。

  76、和平时期武装力量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作为标记吗?

  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人员、处所及其物品、医务运输工具,和平时期可以使用保护性红十字标志作为标记。

  77、哪些人员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

  下列人员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红十字会会员;

  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7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的范围以外需要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的,由谁批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的范围以外需要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

  79、国际联合会“2010年战略”明确了哪三大战略方向?

  战略方向一:各国红会的工作应针对当地最易受损害群体,并将重点放在能够发挥最大价值的领域。

  战略方向二:运作良好的国家红会动员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开展人道工作,为建立文明社会做出贡献。

  战略方向三:通过项目合作、长期伙伴关系和募捐及积极的宣传,红十字会和它的支持者共同开展工作。

  80、中国政府在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的承诺是什么?

  中国政府在第27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的承诺是:

  履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等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人道法文书的有关规定;

  广泛进行和加强国际人道法的传播与教育;

  加强对易受灾害区域的综合减灾项目的建设;

  加强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多渠道增加减灾投入;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支持中国红十字会落实《中国红十字会2000-2004年工作规划纲要》;

  继续支持中国红十字会进行志愿人员培训,为志愿人员从事志愿工作提供便利;

  尽力支持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人道主义活动,并根据与其达成的协议,为国际联合会在北京设立东亚地区代表处提供便利。

  81、中国政府在第2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的承诺是什么?

  中国政府在第2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的承诺是:

  履行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等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人道法文书的有关规定。

  加强国际人道法传播,包括在军队中进行人道法教育。

  推进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省、地、县三级政府的救灾应急预案。

  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监测、预防、治疗和信息通报网络。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支持中国红十字会在传播人道法、救灾备灾、公共卫生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发展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合作关系。继续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其在北京设立地区代表处问题进行磋商,并争取达成一致。

  82、1990年9月,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签订的“金门协议”有哪些主要规定?

  “金门协议”共有五条规定。

  第一条“遣返原则”规定:应确保遣返作业符合人道精神与安全便利的原则。

  第二条“遣返对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但因捕鱼作业遭遇紧急避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暂入对方地区者,不在此列);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

  第三条“遣返交接地点”规定:双方商定为马尾——马祖(马祖——马尾),但依被遣返人员的原居住地分布情况及气候、海象等因素,双方得协议另择厦门——金门(金门——厦门)。

  第四条“遣返程序”第二款中规定:遣返交接双方均用红十字专用船,并用民用船只在约定地点引导。遣返船、引导船均悬挂白底红十字旗(不挂其他旗帜,不使用其他标志)。

  83、《中国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与任务是:

  (1)2004年前,救护普及人数达到当地人口总数的0.5—1%。在乡镇、街道的每个红十字基层单位有2—3个红十字救护员。

  (2)扩大培训范围,在现有行业救护培训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在2004年前再拓展2—3个行业的救护培训。

  (3)到2004年,在救护工作开展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辖市和一些行业系统中达到每150—300个人中有一名接受过救护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

  (4)5年内在省级红十字会建立2—3个全国区域性救护培训基地(依托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和红十字医疗机构)。

  (5)加强开展救护工作的指导,规范培训教材。研究制定指导全国不同区域和不同层次的救护培训大纲,实行全国统一的救护培训师资标准及红十字救护员证件。

  (6)制定总会及地方红十字会在紧急状况下组织红十字救护员配合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护预案。

  (7)有条件的地方开办以“一老一小”为服务对象的康复机构以及进行残疾儿童的教育和康复等项目。

  84、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基本目标:

  (1)2004年前,各级政府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市、县级红十字会开展这项工作的进展为:东部地区实现60%以上,中部地区实现40%以上,西部地区实现30%以上;以后逐年增加10%。

  (2)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先行一步,在2004年前全部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国务院11个部委发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186号)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创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将原有的红十字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按照11个部委《意见》的要求进行改造、充实并开展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以现有的备灾救灾中心、服务站、工作站、活动站、卫生站等为基地,开展保健、咨询、登记、募捐、租借、义卖、帮困、扶老、助残等项服务;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红十字基本知识传播,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工作,参与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遗体捐献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尚无活动基地的可联合有关部门创造条件开展救助服务活动,同时要不断扩大服务队伍,增加服务项目,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技能,改进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红十字会在社区的救灾、救护、救助等人道主义的服务作用。

  主要任务:

  社会服务

  在对孤、老、病、残、困等弱势群体进行帮困救助的同时,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便民、利民、助民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充实服务设施,把公益性无偿服务、互助性低偿服务、市场性有偿服务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广覆盖的社区红十字服务网络,并且持久、稳定地开展下去。

  宣传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会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招募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志愿者,组织开展院前救护、居家护理、卫生保健、家庭安全等知识的培训,使社区居民增强自我保健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募捐救助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募捐、租借、义卖活动,并遵照捐赠者意愿,将募集的款物和租借服务及义卖收入用于救助灾区和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85、《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对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是: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2)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少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5)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6)开展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7)教职员工会员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少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8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各级红十字会的工作是如何规定的?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7、医院、血站申请冠以红十字名称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992年“关于红十字医院、血站命名的暂行规定”,凡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医院、血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遵守红十字会章程,忠诚红十字事业,履行红十字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者,可以志愿申请命名。

  由红十字会创办(包括历史上创办)的医院、血站。

  由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隶属于红十字会的医院、血站。

  国内、外红十字会提供资助援建的医院、血站。

  红十字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建立并有红十字会参与管理的医院、血站。

  历史上与红十字会关系密切或对红十字事业做过特殊贡献的医院、血站。

  88、医院、血站冠以红十字名称的申报、审批手续是什么?

  根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992年“关于红十字医院、血站命名的暂行规定”,医院、血站冠以红十字名称的申报、审批手续是:

  符合申请条件的医院、血站,属红十字会系统的,直接向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红十字会提出命名申请;属卫生行政部门与红十字会合办的,在征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正式批准后,向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红十字会提出命名申请。

  县级或设区的市级红十字会在接到命名申请后,按使用红十字名称的条件,提出审定意见并向省级红十字会呈报书面请示,由省级红十字会审核批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案。

  县级或设区的市级红十字会接到省级红十字会批复后,方可正式发文答复提出申请的医院或血站。

  对过去已用红十字或红十字会命名的医院、血站,由各级红十字会根据第二条的规定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要补办有关手续。

  89、《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定采购分发救助物资遵循什么原则?

  《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定各级红十字会应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和灾区需要,制定物资采购分配使用计划。“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救助物资的采购分发计划应由二人以上专人负责(不包括主管领导)。”

  90、北京市红十字会是哪年成立的?

  民国时期,由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在北京,兼顾本地区的工作,故当时北京市未建立红十字会。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北京改称北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随之迁至上海。总会开始筹建北京市分会。1928年10月29日,在北京干面胡同22号,总会召开议事员会议,宣布北平分会正式成立。

  9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何时公布施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是由北京市第10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于1994年10月19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92、北京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北京市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是: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

  93、北京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哪四项人道主义系列工程?

  “七代会”将红十字会应履行的职责,归纳为人道主义“四项工程”,即:自救互救工程、备灾救灾工程、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工程、社会服务工程。

  七届六次理事会议根据形势的变化、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和服务领域的拓展,将“四项工程”做内容和顺序上的部分调整:备灾救灾工程改为救灾救助工程、自救互救工程、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工程改为红十字青少年工程、社会服务工程改为社区服务工程。

  94、北京市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做好四项人道主义系列工程提出什么具体要求?

  “八代会”提出: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推进人道主义“四项工程”。

  救灾救助工程要及时、扎实;自救互救工程要广泛、深入;红十字青少年工程要规范、丰富;社区服务工程要经常、务实。

  95、北京市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对过去七年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是怎样阐述的?

  “八代会”工作报告总结出四条经验和体会:

  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前提。第二、“红十字会法”的实施,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保障。第三、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支持,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关键。第四、具有奉献精神的红十字工作者队伍,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

  96、北京市红十字会2004年—2008年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遵循红十字会法的基本原则,加快与国际红十字运动接轨的步伐;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救助实力和应急能力;全面拓展自救互救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积极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程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大幅度提高红十字运动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逐步把北京市红十字会建成机制运转灵活,救助能力较强,社区服务到位,宣传工作广泛,综合素质较高,对外交流扩大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97、什么是“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

  为减轻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因病、伤住院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使200余万少年儿童享有基本医疗保障,2004年7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红十字会与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设立“北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简称少儿住院互助金)。

  少儿住院互助金是一项由家长共同出资,遵循社会互助共济和自愿原则,用于支付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因病、伤住院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的公益事业。少儿住院互助金协调小组由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担任组长,市教委、市卫生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各区、县建立相应组织。

  缴纳费用的金额,目前暂定为每人每学年度50元;在每一学年度内,少儿住院互助金支付的最高额为每名住院中小学生、婴幼儿8万元。

  98、《北京市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何时制定?

  1999年,北京市红十字会与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志愿捐献遗体暂行办法》。在协和、首都医科大学和北大医学部设立了三个“遗体捐献接受站”。截至2004年7月,共接待报名捐献遗体者6800余人,办理公证2902人,其中实现遗愿者291人。

  99、北京有志愿捐献遗体纪念碑吗?

  为了让人们永远铭记志愿捐献遗体者,弘扬志愿捐献遗体者的善举和奉献精神,缅怀他们为医学科学发展做出的贡献,并让他们的亲人有一个纪念、缅怀和祭奠的场所,市红十字会在“北京市常青园骨灰林基地”建立了志愿捐献遗体纪念碑。2004年3月,市红十字会和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为纪念碑落成揭幕。

  100、北京历年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是谁?

  1985年,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外科护士长司堃范获得第30届南丁格尔奖章;

  2001年,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副院长、原解放军总医院南楼临床部护士长王雅屏获得第38届南丁格尔奖章;

  2003年,北京市佑安医院护理部主任陈东获得第39届南丁格尔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