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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红十字会召开村级组织建设现场会

    8月24日,房山区红十字会在阎村镇大董村举行村级(社区)组织建设现场会。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孙硕鹏,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卢国懿,区红十字会和阎村镇领导以及各乡镇红十字会会长、秘书长,阎村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现场会。会上,到会领导为阎村镇部分村授牌。
    阎村镇副镇长吴艳玲同志作了典型发言,详细介绍了阎村镇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组建情况。
    区红十字会为各村(社区)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了会牌、会旗和红十字知识宣传板。近年来,区红十字会一直致力于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工作基础,在乡镇红十字会及十个行业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村(社区)级红十字组织建设。年初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在2010年工作思路中明确规定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4月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社区)红十字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要求组建率达到100%。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和准备,村级组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此次组织建设要求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任会长,村主任(社区副主任)、社保专干任秘书长,成员有“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驻村企业代表。并要求做到“五有三上墙”,即: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职责、有工作措施、有办公场地、有工作档案;组织机构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红十字宣传内容上墙。真正把村(社区)级红十字会打造成最基层的工作机构,宣传红十字理念的阵地。照此模式,我区教育、卫生红十字基层组织的规范工作也已启动。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孙硕鹏在讲话中指出,房山区红十字会实现了村级组织的全覆盖,相当不易,以后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依托党和政府的政策与领导,通过发展建设红十字基层组织、发展会员,提高组织化程度,来普及红十字人道理念,推进红十字人道工作;二要提高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发挥红十字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三要不断的提高红十字会组织的工作能力。他希望通过红十字会实实在在的工作,让“人道、奉献、博爱”的红十字精神在房山区发扬光大。
    最后,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卢国懿同志讲话。他肯定了区红十字会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阎村镇政府在组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会组织,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区形式的要求,是开展好红十字会工作的需要。他要求区、镇、村三级红十字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市红十字会思路及群众的需要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红十字会的职责,不断拓宽红十字会工作领域,真正起到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助手作用,为“三化两区”新房山建设作出我们红十字人的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还参观看了阎村镇大董村红十字会办公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