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信息公开» 财务公开» 预决算公开

2015年度房山区红十字会部门决算说明

2015年度房山区红十字会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房山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组织体制和运作机制。房山区红十字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10、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2、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区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山区红十字会内设一部一室,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员总数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退休5人;临时工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决算由房山区红十字会本级构成。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55.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55.5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55.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5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60%;项目支出 62.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40 %;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经营支出 0 .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2015年结余分配 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5年度决算355.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12.20万元,增长46.12%。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5年度决算45.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7.40%。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工资。

红十字事业2015年度决算 309.9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9.06万元,增长54.30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追加办公经费80万元(用于购买家具、电脑、宣传材料等),另外增加的29.06万元主要是用于追加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还有在职人员级别工资晋升。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93.5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房山区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一个行政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4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54万元减少0.12万元。其中:

1.本单位201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0.0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0.14万元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压减会议、公务活动。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6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8.4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8.4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8.4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8.4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制度。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2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3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0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0万元。

七、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6.1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房山区红十字会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28.17万元,其中:汽车4辆,86.66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0.00台(套)0.00万元。